三孩政策实施以来,各地正在出台生育支持政策细则。
此前,四川省攀枝花市已成为全国首个发放育儿补贴金的城市。
生三孩补贴1万连发三年,买商品房最高补助4万
近日,甘肃省临泽县发布《临泽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一系列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支持措施。
意见发布之日起的生育家庭和新出生人口可享受以下政策:
对在临泽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产妇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生育津贴。经县级专家评估需在三级医院分娩的临泽户籍常住高危孕产妇,可享受同等政策。
对在临泽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每年发放10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三岁。经县级专家评估需在三级医院分娩的临泽户籍常住高危孕产妇,可享受同等政策。
在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读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资助,三孩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资助。幼儿园推行“提早、延后”保育制度,逐年探索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在临泽县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4万元的政府补助,在各中心集镇、屯泉小镇、丹霞康养村等集中居住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3万元的政府补助。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优先予以保障。
“一揽子”政策:托育机构、休假制度、产妇照护服务都考虑到了
据悉,临泽县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家庭、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服务网络。对开办的社会性托育机构,达到国家和省级规范建设要求的,按照实用面积、托育规模,政府一次性补助3万至5万元。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切实解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问题。
临泽县明确,将严格执行休假制度,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夫妇,产假、护理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执行。干部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依法协商制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终止妊娠)和生育津贴待遇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另外,临泽县还提出,将积极开展育婴员、营养配餐员、家政服务员、保育员、护理员等家政服务类就业技能培训,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加大技能型、专业型人才培训力度,按照培训合格人员,给予培训机构1000元/人的补贴,切实提高产妇及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临泽县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贾永明表示,之所以出台这项政策是因为临泽县常住人口下降得比较厉害,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临泽县常住人口为11.6万人,比第六次人口普查的13.8万人下降了2.2万人。此外,2016年国家开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临泽县2017年、2018年人口生育率有所提高,但自2018年以来,临泽县连续三年人口出生率一直下降,加上受老龄化影响,净增人口越来越少。
贾永明称:“《意见》出台前,我们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生育状况调查。”线上调查时,通过电子问卷,就“理想生育子女个数”“不愿意生育二孩、三孩的原因”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此后,县里又召开了两次现场座谈会,一次针对城区,一次针对农村,调查了解群众生育意愿的相关情况。根据调查形成了《生育意愿调研报告》,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影响群众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一是住房压力大,二是教育投入大,三是80后、90后夫妻表示,孩子生下来后0-3岁这个时间没有人看管,专门照看小孩的话经济压力又比较大。
贾永明表示,生育津贴是根据临泽县育龄群众在公立医疗机构生孩子所产生的费用减去报销费用后个人承担的部分,“这个费用我们做了调查,因为孩子越多经济压力越大,因此我们给出一孩2000元、二孩3000元、三孩5000元的补助。育儿补贴方面是根据临泽县的经济情况,计算生育一个孩子一年的抚养费,在这个基础上又把额度适当提高了一些。”
“托育机构方面,我们现在的政策是针对营利性的托育机构,给予达到国家和省级规范建设要求的,按照实用面积、托育规模,政府一次性补助3万至5万元。目前我们也正在做一个公立性托育机构的项目,还在建设之中。”贾永明称。
关于三孩很多地区都开始部署相关政策
最近,广东出台最新政策《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公布后,社会反响热烈。广东稳妥做好政策过渡期间相关工作,并就三孩生育登记、生育假期等提出相关意见。
其中明确广东三孩登记,女方可享80天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天陪产假,目前仅支持现场办理三孩生育登记,以后或可线上办理。
目前,广东省卫健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进中央《决定》实施意见的起草和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实施,做好法律政策衔接,将三孩生育政策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在新修改的《条例》、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等各项法规、政策实施前的过渡期间,全省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关注群众诉求和社会声音,耐心做好政策宣讲和解读,积极为育龄夫妻提供急需的生育服务。
通知指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工会、妇联等部门协作,做好与生育保险、户口登记等服务事项的衔接,促进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将奖励假(陪产假)等生育假期执行情况纳入职工劳动权益维护执法等专项行动中,为生育子女的职工家庭创造良好育儿环境。
关于生育假期,广东省卫健委表示:广东目前实施的是产假加奖励假(陪产假)的生育休假制度,除了产假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新修改的《条例》实施前各用人单位应按照现有规定为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职工提供生育假期。